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省砀山侨兴制衣有限公司
平湖市理念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平湖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19)浙0482执恢734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支行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平湖市理念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省砀山侨兴制衣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04-09
发布日期 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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