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有效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黑龙江程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法院 同江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原告刘**与被告黑龙江程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签订的编号GF-2000-017《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黑龙江程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

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9-22
发布日期 20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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