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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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好妯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在689820元的范围内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好妯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保全期限分别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逾期未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造成保全自然失效及财产转移等,该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案件申请费3969.1元,由申请人雷*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2-02-21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