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全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冻结被申请人上海全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76万元;

二、解除冻结被申请人由**名下银行账户存款76万元;

三、解除查封被申请人由**所有坐落于抚顺市顺城区西戈一路15-4号楼6单元602号房屋(建筑面积36.2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SF204444);

四、解除查封被申请人由**所有车牌号为辽D×××××号别克牌车辆一台、辽D×××××号丰田牌车辆一台、辽D×××××号丰田牌车辆一台;

五、解除查封申请人李*坐落于抚顺市新抚区(建筑面积57.4㎡,辽2017抚顺市不动产权第0022862号)房屋。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2-01-27
发布日期 2022-03-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