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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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宾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对不动产、动产的查封期限分别为三年、二年,对尚在查封、冻结期间的被执行人财产,查封、冻结期间届满后,申请执行人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间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由申请执行人承担相应财产损失的风险或其他法律责任。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