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江苏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东海县水务局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2020)苏0722民初6146号民事判决第一、三项; 二、撤销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2020)苏0722民初614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一审案件受理费2435元,保全费1710元,鉴定费53000元(均已由陈**预交),共计57145元,由陈**负担10718元,由陈**负担4642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870元(陈**已预交),由陈**负担3370元,由陈**负担1500元。对于应由陈**负担费用部分,陈**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与上述工程款一并支付给陈**。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