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3-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东海县水务局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2020)苏0722民初6146号民事判决第一、三项;

二、撤销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2020)苏0722民初614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一审案件受理费2435元,保全费1710元,鉴定费53000元(均已由陈**预交),共计57145元,由陈**负担10718元,由陈**负担4642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870元(陈**已预交),由陈**负担3370元,由陈**负担1500元。对于应由陈**负担费用部分,陈**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与上述工程款一并支付给陈**。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2-01-12
发布日期 2022-03-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