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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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孙吴县夏威夷宾馆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孙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孙吴县夏威夷宾馆撤诉的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条件,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孙吴县夏威夷宾馆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2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孙吴县夏威夷宾馆负担(已交纳)。 |
裁判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