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深惠业纸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陈**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深惠业纸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528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自2021年6月8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11-08 |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