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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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慕盛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森太克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森太克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银行存款计159,638.61元,如存款不足,则只进不出,额满为止,余额可正常往来;或查封、冻结其所有的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2-01-18 |
| 发布日期 | 2022-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