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白银银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所作的处分,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460元,减半收取5230元,由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2-01-07 |
| 发布日期 | 2022-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