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白银银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所作的处分,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460元,减半收取5230元,由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2-01-07
发布日期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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