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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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江苏申越律师事务所自愿撤回起诉,理由正当,且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江苏申越律师事务所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150元、财产保全费4020元,合计9170元(江苏申越律师事务所已预交),由江苏申越律师事务所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