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江澄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盛世华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石首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盛世华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款项合计400000元或者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上海盛世华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价值400000元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9-18 |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