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嘉莲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骆*、周*、刘**、湖南嘉莲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375000元,如账户上无存款或存款额不足,则存入不限,取款冻结,直至冻足额后余款方可支取;或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骆*、周*、刘**、湖南嘉莲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应冻结金额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8-05
发布日期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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