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待遇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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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中和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福利待遇纠纷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山东中和新华印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庞**支付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20737.2元; 驳回原告庞**超出部分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为5元,由被告山东中和新华印刷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6-29 |
发布日期 | 2022-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