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特别程序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泉东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泉东支行、盛**于2021年8月6日经咸宁市咸安区人民调解中心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8-06
发布日期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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