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案(2019)川1083执873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本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执行人陕西本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新兴村、民主村、和平村的;以及坐落于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新兴村、民主村的六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07-09
发布日期 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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