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4-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旬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旬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928执234号

陕西旬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江波,李生有,李正藕:

申请执行人陕西旬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江波,李生有,李正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旬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928民初185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李江波,李生有,李正藕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陕西旬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偿还98000.00元及利息,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划拨了被执行人李正藕银行存款31990.00元、李江波缴纳了88898.00元,共计120888.00元(其中本金98000.00元利息22888.0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诉讼费1000.00元、执行费1370.00元由李江波,李生有,李正藕承担。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928执234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4月8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