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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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中联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原告鲁**与被告北京中联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签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住宅类)》及《补充协议》继续履行,被告北京中联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协助原告鲁**办理北京市朝阳区x号院x号楼x单元x号房屋(商品房预售合同编号xxx,合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 x住宅楼x层x单元x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原告鲁**名下。 案件受理费35元,由原告鲁**负担17.5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中联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7.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29 |
发布日期 | 2022-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