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张家港市志恒针织服帽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雅莱嘉针织制衣厂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张家港市雅莱嘉针织制衣厂向本院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张家港市雅莱嘉针织制衣厂撤诉。

案件受理费1146元,减半收取计573元,财产保全费620元,合计1193元,由原告张家港市雅莱嘉针织制衣厂负担。

裁判日期 2022-02-10
发布日期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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