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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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2019)川1902民初2569号民事判决; 二、四川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保证金1000000元及资金利息(以100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0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负担不变;二审案件受理费21630元,由***负担10815元,由四川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081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3-25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