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3697.96元,减半收取1848.98元,由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公司负担。 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848.98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2-02-25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