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双龙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棉麻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申请人重庆市棉麻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予以立案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已由申请人重庆市棉麻集团有限公司缴纳。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