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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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迈裕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法院 | 德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贵州迈裕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贵州迈裕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8-20 |
发布日期 | 2022-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