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申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宝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宣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草堂路33号49栋2单元1楼1号住房一套(产权证号:监证1609912,面积:201.86㎡)的所有权及相关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刘敬忠(身份证号码:1307051957××××××××)所有。该房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给受人刘敬忠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刘敬忠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评估费70800元、执行费5365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05-23 |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