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德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在本案诉讼期间申请撤回起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诉讼权利所作出的处分,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德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326.36元,减半收取计2163.18元,由原告重庆德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2-01-18 | 
| 发布日期 | 2022-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