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莞史伟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濠柒港式茶餐厅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在本案诉讼期间申请撤诉,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权利所作出的处分,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东莞史伟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东莞史伟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2-02-18
发布日期 2022-03-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