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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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慧恩酒店设计(深圳)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慧恩酒店设计(深圳)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石**欠款本金人民币19284元。 二、被告慧恩酒店设计(深圳)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石**偿还为还贷款垫付的6400元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21元,由被告承担。原告已预交人民币221元。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2-06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