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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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通市泽泰纺织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0)苏0682民初6808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期限届满后该项措施自动解除,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
裁判日期 | 2021-12-06 |
发布日期 | 2022-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