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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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鑫纪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永顺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湖南鑫纪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50元,由原告湖南鑫纪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日期 | 2022-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