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市汇通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吉林大街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张**与被告吉林市汇通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20日签订的就坐落于吉林市昌邑区汇通名苑2-6-1号(吉林市昌邑区解放大路汇通名苑01幢2三元6层40号)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 二、驳回原告张**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100元,公告费120元,合计6,220元,由被告吉林市汇通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12-28 |
| 发布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