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3-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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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2民初1492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2民初14926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三、变更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2民初1492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陈*421326.99元;

四、变更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2民初14926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广州速越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陈*34036.33元;

五、驳回陈*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8309元,由陈*负担4718元,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支公司承担3379元,由广州速越物流有限公司承担212元。本案一审受理费8309元已经由陈*向一审法院预缴,陈*表示由各被告在履行判决义务时向其迳付,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支公司、广州速越物流有限公司在履行判决义务时将上述各自负担的一审受理费迳付给陈*。本案二审受理费14649.82元,由陈*负担9953.63元,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支公司负担4696.1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2-02-15
发布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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