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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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阳江领先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阳江市坚立科技有限公司 阳江步步高水产有限公司 广东万事达水产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青执字第413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1-10-25 |
| 发布日期 | 2022-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