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林州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洛阳洪军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洛阳洪军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理由正当,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洛阳洪军商贸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800元,减半收取计1400元,由原告洛阳洪军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2-02-28
发布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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