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市方直环境有限公司
湖南绿轩晨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湖南绿轩晨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广州市方直环境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30,181元,或者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或财产权益。

案件申请费322元,由申请人湖南绿轩晨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2-01-24
发布日期 202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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