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市方直环境有限公司 湖南绿轩晨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湖南绿轩晨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广州市方直环境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30,181元,或者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或财产权益。 案件申请费322元,由申请人湖南绿轩晨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2-01-24 |
| 发布日期 | 2022-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