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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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鑫辰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启东锦桥轴承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启东市人民医院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7721.83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2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负担183元,由原告***负担1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