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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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厦门晟闳针织贸易有限公司 枣庄市宝隆针织制衣厂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将被申请人厦门晟闳针织贸易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50万元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日期 | 2022-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