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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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抵押权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李**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六万七千五百五十一元(李**已预交五千二百二十二元),由李**负担,余款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8-09 |
发布日期 | 2022-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