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抵押权纠纷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李**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六万七千五百五十一元(李**已预交五千二百二十二元),由李**负担,余款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8-09
发布日期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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