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蔚信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弘文汇志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申请人成都蔚信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对被申请人成都弘文汇志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价值604,000.00元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或等值财产予以查封; 二、对申请人成都蔚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604,000.00元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或等值财产予以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2-09 |
| 发布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