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3-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莞市万和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清算责任纠纷
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胡**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莞市万和化工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货款85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85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9月1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

二、驳回原告东莞市万和化工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405元(适用简易程序,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胡**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2-22
发布日期 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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