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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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五洲国际(乐清)电工电气城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南路2555号五洲电工电器城D区1幢304室、D区1幢305室、D区1幢313室、D区1幢314室、D区1幢315室、D区8幢128室、D区8幢129室、D区12幢301室、D区12幢302室、D区12幢315室、D区12幢316室、D区13幢301室、D区13幢302室、D区13幢305室的房地产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裁判日期 | 2019-04-03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