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3-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佳木斯维诉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佳木斯维诉商贸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144.91元,并按年利率14.8%标准,支付自2020年9月1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借款利息和逾期还款违约金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季**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2-02-24
发布日期 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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