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中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划拨被执行人江苏中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内蒙古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60万元至本院执行局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榆林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账号名称:91***000024065】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04 |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