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中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江苏中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内蒙古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60万元至本院执行局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榆林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账号名称:91***000024065】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2-04
发布日期 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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