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市远成景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乐康游乐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天津乐康游乐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天津乐康游乐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天津乐康游乐设备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2-02-10
发布日期 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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