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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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丽济服装有限公司 广州市圣纺纺织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被告广州市丽济服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圣纺纺织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173677.50元及利息(其中,以1666574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19年11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2019年11月21日起计付至付清款日止;以507103.5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0年1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2020年1月21日起计付至付清款日止); 二、被告俞**对被告广州市丽济服装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广州市圣纺纺织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费用18193元,由原告广州市圣纺纺织品有限公司负担776元,被告被告广州市丽济服装有限公司、俞**连带负担1741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27 |
发布日期 | 2022-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