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3-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三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21)鲁0211民初73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青岛三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其使用的北至两村界线,东至水库顶沿水库东侧路边,南至水库南侧顶端坝顶水泥生产路,西至进山水泥生产路边范围内的土地【详见上诉人提交的手绘图中第(1)、(2)、(3)、(6)、(8)地块】地面附着物清除后交付上诉人沈**;

三、驳回沈**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沈**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2-01-07
发布日期 2022-03-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