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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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宁波西沙电器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宁波西沙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戚*签订的《厂房买卖协议》于2021年3月4日解除; 二、被告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宁波西沙电器有限公司位于慈溪市附海镇观附公路869号房地产。 本案案件受理费111800元,由被告戚*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1-11 |
发布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