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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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岳**、李**、郭**、周**、简*、郭**、修文县龙场镇振兴砂石厂、董**、曾**7,526,868.19元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2-01-26 |
发布日期 | 2022-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