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北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北益电工绝缘制品有限公司 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 泰兴市长江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泰兴市长江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7458元,由原告负担(已缴)。 |
| 裁判日期 | 2022-01-24 |
| 发布日期 | 2022-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