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有效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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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2020)赣0732民初3223号民事判决; 二、确认江新招、胡**、胡**与上诉人胡**、胡芳 18 亮于2013年8月17日签订的《房屋赠与协议书》有效; 三、确认上诉人胡**、胡**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兴房字证号为兴房字第5×**分之七的财产份额; 四、驳回上诉人胡**、胡**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上诉人胡**、胡**负担8800元;由被上诉人胡**、***、胡**负担88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日期 | 2022-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