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邢台佳利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 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原华兴便利店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三原华兴便利店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4183069号1”、第2736866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二、8000驳回原告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00550元,由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00300元,三原华兴便利店负担2002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